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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进行农民工培训

日期:2007-07-03 来源:

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进行农民工培训

教学实施计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指示精神,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和我省“工业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更快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加强和规范我省建筑业的农民工培训工作,现特制定对农民工培训的教学实施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对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帮助农民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是用工量大的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培训机制,使每个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能够掌握所干专业技能和就业本领。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高农民工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队伍。

二、培训内容

根据农民对劳务输出的认识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分别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三、培训对象

1、以农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劳动力愿望的青年农民为重点,进行引导性培训。

2、现已在建筑业中从事各种工种的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

四、培训目标

我省现已在建筑业中从事各类工作和拟向建筑业转移的农民工共计有60多万人。

计划:2006年度至2007年度,培训10万至15万人,2008年以后每年培训10万人左右,这样在全省范围内,用5—6年的时间可将所有从事建筑的农民工进行一轮培训。

五、培训方式

我省地域辽阔、地貌狭长,东西跨度2000多公里,古丝绸之路横贯东西。各市、县建筑企业发展迅猛,遍布全省各地。集中培训,显然不现实,根据这一特点计划以市、县为基本培训点,采用“送教上门”的培训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的逐个进行培训。这样既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又能有效的组织培训。

六、实施过程

1、利用新闻媒介、板报、农村集市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扶持农民工培训政策和劳务输出服务内容,发布劳务信息,宣传报道农民工致富典型,引导农民参加培训。

2、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建设,选择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教材。在培训过程中除讲授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外,保证必要的实习操作和动手能力,提高培训效果。

3、在建设厅行政、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确保农民剩余劳动力培训后的就业问题。达到培训务实,不流于形式,为下一步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总之,开展农民工和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们要借此契机,把农民工培训和其它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为西部大开发培养更多的人才而努力。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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