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大赛活动的通知》(甘教语〔2013〕2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13〕1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提升广大师生的人文艺术修养,特举办本次“中国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在全院开展“中国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活动,触动并点燃每个人内心深处对“中国梦”的畅想,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期望、认识与评价。引导更多的人关注教育、关心教师,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保证大赛的圆满成功,学院经研究决定成立大赛组委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李春雨
办公室成员:杨玉荣 王 瑛 张冬梅 孙立雪 王 娜
1.学院党委宣传部、语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征文文件,汇总征文,总结上报;同时负责各处、室教工撰写征文收集工作,每个处室撰写征文1-2篇,多者不限。
2.教务处负责五系一部教师征文工作的组织实施,共8篇,多者不限。
3.学生处负责班主任、辅导员征文撰写的组织落实工作,共5篇,多者不限。
4.团委负责在校大学生征文的组织实施工作,共50篇,多者不限。
学院各党支部,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此次活动作为一次深刻的师德师风教育过程,重点做好青年教师宣传动员工作,引导青年教师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多思考,多写作,积极反思、学习和借鉴优秀教师经验做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个人的言行,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职业伦理观和职业道德观,提升职业素养,努力成为“居安易人,实践创新,坚韧专注,务实协作”的有巢氏精神的践行者,为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多做贡献。
(一)第一阶段:6月5日至6月20日,宣传、组织、落实征文阶段。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院团委等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各相关党支部、系、部、处、室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广泛发动所属单位师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各牵头部门按照分工在6月20日前将所属单位师生撰写的征文汇总后上报学院征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6月21日至27日,作品评审阶段。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三)第三阶段:6月28日至30日,组织开展征文大赛获奖作品展示活动,并将优秀作品上报教育厅征文大赛组委会,参加全省的征文比赛。
(三)篇幅: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散文、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四)内容:征文要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感,尽情书写对“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美好期望,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
(一)电子版要求:按要求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大赛组委会邮箱(gcvtcxcb@gmail.com)。
(二)纸质版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正标题小二黑体,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单倍行距。
(三)报送作品需在作品首页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学生需注明学校及年级)、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指导教师。
作品征集完成后,大赛组委将组织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奖项设教工组和学生组,其中每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学院将为获奖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比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在获奖作品中推荐55篇优秀作品参加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征文大赛。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征文大赛按组别将评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15个。所有奖项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或奖牌。